第9期 | 2015年4月14日
偿还罪债
本期执笔 ⊙徐传凤传道
在新春佳节期间,华人最忌欠债累累,即便明文没有规定,我们却也费尽心思确保所有债务交涉均到年三十为止,势必要还清债务,方才安心过年。
所谓 "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",既然如此,那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还债,究竟是还给谁呢?早期教会有神学家认为耶稣在向魔鬼还债,以便我们可以恢复自由之身。在正邪对立的思维铺成下,戴罪之身的人总归是向魔鬼靠拢,而远离圣洁的神。
因此,耶稣向魔鬼还债之说是有其合理性,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必然的,人之所以犯罪,乃是受魔鬼摆布而无法解脱,欠下罪债后,只能等待还债的救赎。按此推说,罪的问题永远不在我们自身,魔鬼才是罪魁祸首。这种想法虽有回避过错之嫌,却乃人之常情。
美国史上最危险的罪犯,克劳雷,被警方逮捕后,竟昧着良心说:"在我衣服里面,是一颗疲惫的心--那是仁慈的,一颗不愿意伤害任何人的心。" 可见,我们很难从不义的人身上了解什么是真正的义。同样的,既然魔鬼是不义的,那我们又如何确保偿还魔鬼的罪债正确不误呢?
比如说,假设我们犯罪就好像一个赌徒向大耳窿借一千块,后来大耳窿要他还一万块,请问耶稣应该替这个人偿还多少罪债?一千块抑或是一万块?难道说这个赌徒所犯的罪债只限于赌博或借大耳窿吗?那他的不负责任、不孝顺父母、伤害家人、贪心等等罪债,难道耶稣就不需要偿还吗?关键是,这笔罪帐究竟是谁说的算?无论怎么算,这些罪债都不应该由这个赌徒,或大耳窿说的算。不义的人又岂能界定什么是真正的义?
义和不义的准绳到底要如何拿捏?这倒是挺困扰人。鲁益师 (C.S.Lewis) 就曾经因为不能理解慈爱和全能的神怎么会容许不义之事滋生,而一度不能接受基督教。直到他追根究底才茅塞顿开:"我不同意有上帝的理由,是因为这世界看来既残暴又不公平;可是我这种公平和不公平的观念是从那里来的呢?我们不会说一条线是曲的,除非先知道什么是直的。我说这世界不公平,究竟拿什么比较出来的呢?要是一出戏从头到尾都演得坏透了,我假若也是演员中的一人,我怎么会这样凶狠地批评它呢?人要掉落水中才会觉得湿,因为人不是活在水中的生物,鱼就不会有水湿的感觉。"
鲁益师察觉到不义的概念已经预设了义的概念。所以,从不义之中去定夺义,委实不足。难怪,早期教会经过深思熟虑后,放弃了魔鬼说。
那么,真正的义又该如何琢磨透彻呢?既然魔鬼说的缺陷,就是无法从不义中诠释何谓义,那法律说肯定就略胜一筹,因为它比较可能剔除症结,剖析出真正的义。毕竟,在法律面前,人人都是平等的,谁对谁错,自有处分。该如何计算你所负的罪债,就完全追究于你是否抵触法律?而伸张公义的法律铁定可以还你一个公道,准确算出你所负的罪债。当然,假设你一切奉公守法,就无须承担任何罪债,而耶稣死在十字架上,替人偿还罪债,就与你毫无关联。
可见法律说有其不足之处,更何况马丁路德领悟到,神的义远远高过人的义。有限的人是无从参透神的义,更遑论履行神的义。面对圣洁的神,人的不义就无所遁形,没有人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,人又怎能称义呢?所以,人只能靠耶稣才能满足神的义。
罗5:8-9说:"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,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。" 满足神义说解释耶稣的死为:替我们向神偿付罪债,以免去神的忿怒,使我们得以在神面前称义,与神和好。只要我们细细思考,若神定义耶稣必须牺牲自己方能解除我们的罪债,维护义的完美,可想而知,我们的罪孽是何等严重,而神的义是多么尊贵。
即便罪债使人陷入窘境,无法自拔,但‘因信称义’的教义却提醒,只要我们愿意信靠耶稣,我们就可以享受他为我们还债的恩典,并且在绝处当中仍能逢生,得以进入永恒的盼望。诚如罗5:1-2说:"1 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得与神相和。2 我们又借着他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"
理解满足神义说,就是理解神完全的恩典,也会学习依靠神的恩典来过信仰的生活。信仰生活的成败不会促使神不爱你,或是更爱你。而是,无论你活得怎样,神依然爱你。在你还不配来到祂面前的时候,甚至在你还没有完全信靠祂之前,神就已经很爱你,并已经赐你恩德。因此,我们要以感恩的心来爱神,无论什么在情况下都坚持到底,继续在神的恩典中成长。
以魔鬼说和法律说来理解耶稣为何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偿还罪债,是无法明白神救恩的伟大,以及神深切的爱,更不能经历神恩典的丰盛。满足神义说却提醒我们,在背起十架跟从主的时候,要常常记得,神的恩典够我们用。
